欢迎您使用众算网络分享闲置算力!
为使用众算网络分享闲置算力,您应当阅读并遵守《众算网络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或通过设备连入众算网络。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邮件确认、书面签署或其他众算网络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或者您使用众算网络的各类终端程序、功能模块、API接口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众算网络有权依照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您继续使用,并有权追究您的相关责任。
本协议由您与众算网络(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签订。
1. 术语含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 算力:即计算能力,指通过对数据进行处理后实现结果输出的一种能力。
1.2 算力设备:具有计算能力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等。
1.3 附加软件:算力设备上安装的具有合法使用权的特定软件。用于完成特定计算任务。
1.4 闲置算力:算力设备在日常使用中,没有实际应用的计算能力。
1.5 分享模式:将闲置算力分享给平台计算任务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全占模式、积极模式、静音模式、不分享等。分享模式由数字众算网络定义,以实际显示为准。
1.6 计算任务:在算力设备上,利用闲置算力执行的数据处理任务。
1.7 算力稳定性:指闲置算力的稳定程度。
1.8 任务调度算法:众算网络根据算力设备的闲置算力大小、分享模式、算力稳定性、附加软件,以及计算任务的需求、限制等因素,决定哪些算力设备全部或部分执行哪些任务的算法。
1.9 有效算力收益: 算力设备利用闲置算力,在众算网络中接受并完成计算任务,获得的对应收益。按小时结算。
1.10 代扣税费: 指众算网络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依法为您代扣代缴的税费。
1.11 实收算力收益: 实收算力收益 = 有效算力收益 - 代扣税费(如有)。
1.12 众算网络:由我司运营维护的,包含众多算力设备、计算任务、任务调度算法、算力收益计算规则等组成的网络生态。
1.13 众算网络终端:由我司制作并发布的终端软件,安装在算力设备上,用于接入众算网络,接收并执行计算任务。
1.14 数字众算网络微信小程序:由我司制作并发布的微信小程序,用于接入设备管理、查看算力收益、提现等。
1.15 众算网络运营数据: 指各类角色、各类设备、各类计算任务在众算网络产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算力设备数据、计算任务数据、计算任务结果数据、算力费用结算数据、用户操作行为形成的数据及各类交易数据等。
2. 协议内容
2.1 我司有权根据自身运营安排,自主决定和调整众算网络的具体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算力设备接入规则、分享模式设置规则、算力稳定性计算规则、任务调度算法、算力收益计算规则、用户行为规范等,具体规则以数智网络终端和数智网络微信小程序公布规则为准。相关规则一经公布即产生效力,您应当予以遵守。
2.2 您在算力设备上安装众算网络终端后即成为众算网络用户,您需要通过众算网络微信小程序进行设备绑定,分享模式设置,算力收益查看,提现等操作。
2.3 您在算力设备上安装众算网络终端即代表您对该设备拥有合法使用权,您确保该设备上所安装附加软件均为正版软件。如果您将不具有合法使用权的设备接入众算网络,或设备上所安装软件存在版权问题,由此产生的纠纷和侵权赔偿等问题均由您自行承担,与我司无关。
2.4 您理解并同意,所接入算力设备上没有敏感数据。众算网络从技术框架上确保算力设备上的数据安全,但由于用户操作不当、自有数据权限设置不当、算力设备上所运行操作系统存在后门、漏洞,软件系统缺陷等原因造成的算力设备上的数据泄漏,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有效算力收益结算周期为小时。算力收益结算至您在我司的用户账户,您可以在众算网络微信小程序中查看,并将积累的算力收益申请提现。提现会以现金形式支付至您的微信钱包。提现到账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如遇特殊情况,到账时间会有所延迟,您同意予以接受和理解。
2.6 您理解并同意,所接入算力设备、闲置算力、分享模式、算力稳定性、有效算力收益等数据以我司统计为准。
2.7 含税金额仅指款项包含我司各支付时点按现行有效法规应由我司履行扣缴义务的相关税费,不包括推广者年度所得税综合申报等情形下涉及税款调整的金额(如有)。我司有权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费之后将个人推广者的实收推广费用转入其微信钱包。我司将基于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时点按现行有效的法规,履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扣缴义务。若在履行协议约定义务过程中相关法规发生变动、更新或出台新法规(以下合称新法规),我司仅就新法规生效时点于本协议下尚未支付的款项,负有按新法规履行相关税费的扣缴的义务(如有)。对于新法规定生效前我司已完成支付的款项,若按新法规涉及任何税款调整事宜(包括不限于计税方法及税率变更、所得综合申报、汇算清缴等),双方确认由推广者自行履行相关税款更正申报义务,并负责处理相关税款的补缴或退还,概与我司无关。
2.8 请您确保微信钱包有效,如因您的微信钱包有误或无法收款,导致付款有误、失败等,相应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3. 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用户资格申请
3.1.1 您在算力设备上安装众算网络终端即自动获得用户资格。 您同意和理解:因您的原因导致的任何纠纷、责任等,以及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您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我司无关。如侵害到我司或他人权益的,您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3.1.2 您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将您的众算网络账户用于其他目的。
3.1.3 您登录数字众算网络微信小程序所使用的微信账户,是您登录及参与众算网络的凭证。您应当做好微信账户以及其它材料的保密措施。因您保密措施不当或您的其他行为,致使微信账户丢失、冻结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1.4 您保证在数字众算网络中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在算力设备上安装和运行数字众算网络终端、使用众算网络微信小程序、绑定算力终端、确认和同意相关协议和规则以及进行费用结算等事项,均是您自行或您授权他人进行的行为,对您均有约束力。同时,您承担前述全部行为的法律责任。
3.1.5 若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众算网络账户或任何其他未经您合法授权的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我司(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您的相关身份资料、相关事实情况及您的要求等)。我司收到您的有效请求并核实身份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您提供的信息不完全,导致我司无法核实您的身份或我司无法判断您的需求等,而导致我司无法进行及时处理,给您带来的损失,您应自行承担。同时,我司对您的请求采取措施需要合理期限,对于您通知我司以及我司根据您的有效通知采取措施之前,由于他人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1.6 您保证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的能力和资格;您履行相关义务、从事相关行为不违反任何对您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否则,您不应使用或通过设备连入众算网络。
3.2 您不得从事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违法违规的行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他人的行为提供便利等):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行为;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行为;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9)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行为;
(10)恶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行为;
(11)发布、传送、传播不良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3 您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行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他人的行为提供便利等):
(1)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众算网络任何产品、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方法等;
(2)除推广内容显示需要外,未经我司书面许可,不得以我司名义使用任何众算网络商标标识或其任何变体、缩写、改写等;
(3)除推广内容显示需要外,在未获得我司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使用众算网络URL地址、技术接口等;
(4)通过技术手段伪造算力指标、影响算力稳定性计算、非法获取计算任务中的数据、干扰计算任务执行、篡改计算任务结果、影响算力收益计算结果等;
(5)其他我司认为不应该、不适当的行为、内容。
3.4 您理解并同意,我司有权根据自身运营安排,自主决定和调整众算网络的具体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算力设备接入规则、分享模式设置规则、算力稳定性计算规则、任务调度算法、算力收益计算规则、用户行为规范等。如果您不同意我司对活动规则的修订,您应当停止参与众算网络,并在所有算力设备上卸载众算网络终端,删除所有相关数据。
4 我司的权利和义务
4.1 我司应根据您的有效算力贡献情况向您结算算力收益。除了另行有约定外,我司无需为按照本协议享有的权益而向您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2 我司负责向您提供算力收益数据查询统计系统,该系统可供您查询您接入众算网络的算力设备、有效算力收入等信息。
4.3 我司负责算力收入数据查询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维护,并保障该系统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若由于非我司原因造成的系统服务的故障、间断和延时,则我司不承担责任。
4.4 双方合作中涉及的众算网络运营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我司所有,且是我司的商业秘密,依法属于他人所有的除外。未经我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4.5 无论双方因为何种原因终止合作,您须立即删除所有算力设备上的数字众算网络终端及相关数据,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4.6 保护您的信息的安全是我司的一项基本原则,未经您的同意,我司不会向第三方披露、提供您的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1)据本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规定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供的;
(3)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
(4)您同意我司向第三方提供;
(5)为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需要提供的;
(6)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供的;
(7)为维护众算网络运营而必须向相关方提供的。
4.7 如果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我司颁布的与众算网络有关的其他规则的,无论是否已造成不良后果,我司均有权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单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1)要求您立即更换、修改内容;
(2)直接删除、屏蔽相关内容或断开链接等;
(3)限制、中止您参与众算网络的资格,暂停结算算力收益;
(4)取消您参与众算网络的资格;
(5)扣除尚未结算的算力收益作为违约金归我司所有;
(6)要求您退回我司已经支付的算力收益;
(7)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5 关于免责
5.1 为了向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我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众算网络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等,此类情况可能会造成相关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若由此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同意放弃追究我司的责任。
5.2 在参与众算网络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硬件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计算任务执行、算力收益计算等发生中断,算力稳定性计算、计算任务调度等出现错误。出现故障情况时,我司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若由此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同意放弃追究我司的责任。
6 关于通知
6.1 我司可能会以微信小程序通知、微信小程序内公告、微信小程序内提示、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传送、您使用的众算网络账户的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众算网络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我司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您已经接受并同意,对您产生约束力。若您不接受的,请您书面通知我司,否则视为您已经接受、同意。
6.2 若由于您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您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您同意仍然视为您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受其约束,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6.3 您也同意我司或合作伙伴可以向您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码等发送可能与众算网络不相关的其他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广告等。
6.4 若您有事项需要通知我司的,可以通过客服方式进行反馈。
7 知识产权
7.1 众算网络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均归我司所有,依法属于他人所有的除外。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我司提供众算网络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我司所有。
7.2 我司所使用的“众算网络”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我司所有。上述及其他任何我司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我司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8 法律责任
8.1 双方应依照本协议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8.2 若我司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因您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您或您的用户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所引起的纠纷、责任等一概由您自行负责,造成您损失的,您应自行全部承担,造成我司或他人损失的,您也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3 我司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因您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您或您的用户采取任何行为或措施后,导致您没有得到正常结算或停止结算,对该部分费用,我司有权不再进行结算并作为违约金归我司所有。
9 有效期限和终止
9.1 本协议除出现以下终止情形外,将会一直有效。
9.1.1 众算网络停止运营。
9.1.2 如您不接受本协议或我司对其的修改,或者您不同意遵守众算网络的运营规则和管理办法,您有权书面告知我司并通知我司终止双方合作,解除本协议。
9.1.3 我司有权随时单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双方合作,解除本协议。
9.1.4 由于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我司依约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9.1.5 由于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我司依约终止合作后,如您后续再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申请参与众算网络的,我司有权直接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您的参与资格,解除本协议。
9.1.6 协议生效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相关部门及电信运营商有新相关文件出台或政策环境产生变化,致使本协议之签订、履行基础产生根本性变化的,任何一方可通知对方协商变更原协议,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在提前15日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9.1.7 其他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
9.2 如本协议或众算网络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您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我司可将该等信息保留或删除。
9.3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终止,在终止之前,您都应该依法、依约在所有算力设备上卸载众算网络终端,并删除相关数据,否则,由此产生的您与第三方的纠纷等问题由您自行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
10 其它
10.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10.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0.3 若您和我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完)
众算网络(长沙)有限公司
